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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复印打印单位审批

浏览次数:1204 发布时间:2013-12-05 字体大小:

1.事项名称:

设立复印打印单位审批

2.颁发的证件

及有效期:

颁发的证件:《印刷经营许可证》

证件有效期:三年

3.审批类型及

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4.设定依据:

1《印刷业管理条例》

2《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5.审批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4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制度。

6.申请资料:

(1)安徽省印刷企业设立申请书;(原件1份)

(2) 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 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原件1份)

(4) 房屋须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租赁房屋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及出租者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

(5) 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案,合伙企业的合伙经营合同;(复印件1份)

(6) 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提交经营地暂住证);外商投资者还需提供投资者的名称、住所;(复印件1份)

(7) 企业建制、组织机构;(复印件1份)

(8)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复印件1份)

⑼外商设立(独资、合资、合作)的印刷企业,按照《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提供文件和证件;

7.审批受理机

构及地点:

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9.审批程序:

1、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2、申报材料审核——3、实地勘验——4、报市局审批——5、告知、送达申请人。

10.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11.审批收费:

不收费

12.审批表格:

《安徽省印刷企业设立申请表》

13.年审或年检:

每年1月至3月年检,一年一审。

14.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实地勘验)——签批——告知(送达)

15.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0558-21995002250360

1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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