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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

浏览次数:536 发布时间:2013-12-05 字体大小:

1.事项名称: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

2.颁发的证件

及有效期:

颁发的证件:

证件有效期:

3.审批类型及

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4.设定依据: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

5.审批条件:

从事演出行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6.申请资料:

1、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5、资金证明;

6、验资报告;

7、经纪人与演出经纪机构劳务合同。

7.审批受理机

构及地点:

阜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9.审批程序:

1、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2、申报材料审核——3、实地勘验——4、报市局审批——5、告知(送达)申请人。

10.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11.审批收费:

不收费

12.审批表格:

《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审批表》

13.年审或年检:

 

14.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签批——告知(送达)

15.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0558-2199500

1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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