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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延续登记

浏览次数:652 发布时间:2013-12-10 字体大小:

1.事项名称:

采矿权延续登记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颁发的证件: 采矿许可证

证件有效期:1年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5.审批条件:

持有效采矿许可证

6.申请资料:

(一)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二)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或者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合格证明文件;

(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者矿山储量年度报告、评审结果;

(七)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延续的理由,矿山生产和储量利用情况,保有储量和现有生产能力,申请延续年限和依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八)矿产资源补偿等税费缴纳证明;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执行情况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

(十)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提供的材料。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9.审批程序:

业务科室审查→市局业务会审→分管局长审批→窗口发证

10.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11.审批收费:

附件:收费标准

12.审批表格:

附件:阜阳市采矿权换证审批责任表

13.年审或年检:

年检

14.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审查→局业务会审→分管局长审批→窗口发证

15.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受理咨询0558--2269406

16.备注:

企业、个人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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