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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

浏览次数:179 发布时间:2013-12-12 字体大小:

1.事项名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有效期2年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5.审批条件:

1、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

2、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

3、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4、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6.申请资料: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

2、证明材料:企业基本材料;具有完备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的证明材料;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的分拣、包装及其他设备的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证明材料;人员规定的证明材料。(详见环保部2010年第90号公告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局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阜阳市环保局

9.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窗口受理——审核及现场勘察——发证

10.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11.审批收费:

免费

12.审批表格: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

13.年审或年检:

-

14.办理流程:

预审合格——受理、登记——现场勘察——发证

15.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咨询电话:2198038   投诉电话:市环保局监察室 2163793;       服务中心督查科2198001

1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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