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安全防护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

浏览次数:539 发布时间:2014-01-22 字体大小:

项目

名称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

申报条件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审批流程

  1. 窗口受理 2.科室审查 3、下发备案意见书

申报材料

1.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以及对公共安全影响的定性、定量评价

2. 预防和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性评价

3. 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评价

4. 安全对策措施、安全设施设计原则

5. 预评价结论

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审批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25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18号)第3条、第13条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安监窗口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窗口电话

0558-2198121

涉及科室及电话

监管科:217390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