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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浏览次数:1328 发布时间:2014-01-23 字体大小:

项目

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申报条件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审批流程

1、窗口受理

2、危化科审查

3、现场核查

4、局长办公会审查

 

申报材料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及文件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3.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 试生产(使用)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整改情况报告

5.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6.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 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文件(复制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7条第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3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安监窗口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窗口电话

0558-2198121

涉及科室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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