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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浏览次数:566 发布时间:2014-01-23 字体大小:

项目

名称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申报条件

 按法律、法规规定

审批流程

  1. 窗口受理 2.职业卫生科室审查

2、局长办公会审查

 

 

申报材料

1. 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3.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4.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

5.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文件

(复印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审批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18条第2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第2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安监窗口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9:00~17:00

窗口电话

0558-2198121

涉及科室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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