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规程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市城乡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审定并加盖技术成果审查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
申请条件: | 1、在规划区进行建筑物、构筑建设的;2、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 |
办理资料: |
1、申请报告2、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3、国有土地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项目批准文件6、市城乡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审定并加盖技术成果审查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总平面图二份(含电子文件)。 7、市城乡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审定并加盖技术成果审查章的建筑方案文本二份(含电子文件)。 |
办理地点: | 一道河中路政务服务中心 |
审批时限: | 15个工作日工作时间9:00~17:00 |
审批收费: | 无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核——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签——局长签发——窗口发证。 |
联系电话: | 0558-2198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