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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运动员申报审批程序

浏览次数:1591 发布时间:2013-01-28 字体大小:

1、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2010〕18号2010年3月1日实施),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授予二级运动员及以下等级称号。地(市)级体育部门审核一级运动员及以下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
2、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运动竞赛规则,有项目一级以上裁判员主持裁判工作,并签字证明;
(二)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项目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3、办理流程:
(一)本人向所属单位申请,由所属单位向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申报正式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
(二)审批时间:每年6月20日前及12月20日前各一次。
(三)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核发二级运动员证书。
4、相关材料:
(一)本人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一式2份,小2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照片3张,由裁判长签字及承办比赛单位盖章的成绩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如实填写申请表,申请表须经本人所属单位盖章;
(三)必须在本年度内办理申请手续,超过本年度的不予审批。
5、实施措施:
(一)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审核二级运动员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二)市体育局以文件形式公布名单,并在阜阳市和省体育局网上公布;
(三)投诉途径及方式。可向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书面或电话投诉,电话:0558-2233927在接受投诉后15天内告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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