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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审批程序

浏览次数:1368 发布时间:2013-04-28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审批程序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一条、《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原国家体委第19号令)第十条

申请条件:

  1. 从事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二年以上;
  2. 基本掌握体育锻炼和比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某项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和锻炼指导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3.基本掌握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社会体育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组织社会体育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绩;
     4.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体育教师、非在职教练员,凭学历证书或专业职务证明,可不受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年限规定的限制。

办理资料:

  1.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1份;
    2.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3.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4.申办人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填写的推荐书;
    5.高等院校(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的有效证书;
    6.社会体育指导工作业绩及相关理论水平证明;
    7.个人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证明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办理地点:

审批时限:

审批收费:

审批表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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