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办理离婚证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申请条件 | 1、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
2、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男女双方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办理过结婚登记且该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5、男女双方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办理材料 |
l、双方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可替代户口本,不可替代身份证);
2、二人两寸单人照片二张; 3、本人的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内容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的意见)。 |
办理地点及电话 |
颍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颍州区行政服务中心(阜王路637号) 0558—2177297 颍泉区婚姻登记处 颍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中路泉水湾小区门前) 0558—2629515 颍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颍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农机大市场) 0558—2320253 界首市婚姻登记处 界首市人民东路市政府广场西侧 0558—4883732 颍上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颍上县城北新区政务西路 0558—4419569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理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冬春)15:00——18:00(夏秋) |
办理流程 |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办理费用 |
9元/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