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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6-03-30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03-30
名       称: 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 信息来源: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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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 有 效 性:   /  

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

发布时间:2016-03-30 08:00 字体大小: [ ]

(2016年3月28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有好的意见建议,欢迎与阜阳市政务公开办联系(联系地址:阜阳市一道河中路61号,邮编:236032,联系电话:0558-2198055,电子邮箱:fyszwgk@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万条,比上年增长72.4%;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11件,其中办理479件,办结率93.7%,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67件,提起行政诉讼59件;我市通过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系统向省政府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4期,编发政府信息公开通报12期。

统计单位

市政府

市直单位

县市区政府

县市区直单位

乡镇政府

主动公开数据

5121条

22399条

57492条

53474条

42972条

(一)工作举措

(1)抓机制建设

    及时调整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阜政办〔2015〕23号),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细化了年度任务分解。各单位普遍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人员分工和时限要求,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基本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宣传培训、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社会评议、考核评比等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按程序办事已成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准则。

(2)抓日常测评

    2015年,我市积极学习借鉴省政府及其他地市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第三方机构测评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改进自身工作,通过学习,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2015年,我市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独立测评,并按照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分解整改任务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3)抓目录管理

    根据全省考评要求和工作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了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领域的相关目录,并按照职责分工逐一明确信息保障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步调用上述信息,确保目录调整和信息保障无缝对接。

(4)抓督查整改

    每月由专人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信息进行网上监测,结合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逐月发整改通报;不定期对各重点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随时交办,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完整、有效,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5)抓考核培训

    完善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按照阜政办〔2015〕23号要求,把“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班次,组织系统学习培训”作为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内多次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工作成效

(1)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部门报送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请示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文件,解读方案一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方案一经审定,各部门应根据要求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发布。2015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策解读信息17条,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颍泉区3.14地震等重要舆情信息77条,发布征集意见信息22条,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2)权力清单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

    按照阜政办〔2015〕23号要求,我市对54家市直单位813项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逐一审核,权力运行环节由5965个减少到3759个,精简率达32.5%。市直各部门动态更新各自行政职权目录、流程图及执法结果信息,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单独设立一个页面集中调用各单位行政职权信息,清晰易读,接受社会监督。

(3)公开载体进一步丰富

    除通过传统媒体进行公开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已成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网上信箱、电子显示屏、论坛访谈、微博、微信、听证等公开方式迅速发展,大大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广度。阜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每天由专人负责发布信息。2015年,阜阳市政府网站“百姓热线”共办理网友咨询投诉8313件,市领导批转处理市长电子信箱132件,举办在线访谈15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发布政务微信744期,微信粉丝10720人,发布微博信息1100条,粉丝5000人。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根据全省工作安排,及时印发了《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

    二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四级联动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建立村务公开场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乡村两级为民服务机构按照场所设置、进驻事项、人员配置、工作程序、制度建设和政务(事务)公开“六统一”模式推进,截至目前,全市175个乡镇(街道)、1904个村(居、社区)已建为民服务中心172个、为民服务代办点1871个,建成率均为98.3%,基本实现了全市乡村为民服务机构全覆盖。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除公开一般性信息外,重点公开了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信息。尤其加大了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程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6125条。

统计单位

市政府

市直单位

县市区政府

县市区直单位

乡镇政府

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2369条

3238条

6696条

7408条

6414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工作日由专人每天读网,节假日安排值班,查看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到信息申请后,工作人员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及时转办、催办、回复、回访、归档,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信息都能得到依法、及时回复,充分保障申请者的合法权益。

     从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来看,城镇居民建房许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城乡规划、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是申请的热点问题,网上申请已成为提交申请的主要方式。

统计单位

市政府

市直单位

县市区政府

县市区直单位

乡镇政府

受理依申请公开数据

68件

127件

110件

93件

11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各级行政机关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市涉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6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3件,被依法纠错14件,其他情形0件。2015年,全市涉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5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1件,被依法纠错3件,其他情形25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形势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新闻发布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步,我市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深化信息公开重点。认真对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54号)和省政务公开办即将下发的我市2015年度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清单要求,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检测工作,要求各重点领域单位按照反馈问题,对已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自查,规范信息发布,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实质性内容,大力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

   (二)积极提升新闻发布水平。认真贯彻执行阜办发〔2010〕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建立重要信息定期新闻发布机制,让党务政务新闻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重点做好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工作,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主动发布各项工作的政策、做法和实际效果等,正面引导舆论,提升政府公信力。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党务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通过发表讲话、接受访谈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宣讲党委和政府政策,做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三)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四)积极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做到负面清单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五)积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采用以公开栏、宣传栏、报纸、电视等传统方式与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等网络方式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使政府信息公开变成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行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