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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2-01-29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1-29
名       称: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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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 效 性:   /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08:00 字体大小: [ ]

本报告是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http://fgw.fy.gov.cn/)信息公开栏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邮政编码:236000,办公室电话:0558-22672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严格把控重点领域的落实情况,积极推进政府工作透明化,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扎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公开,对市本级重大项目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重大设计变更等信息进行公开,切实保障公众对政府重大投资的知情权。二是规范政策解读回应信息公开。按照政策解读七要素,进行政策解读,在继续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用图文形式解读《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三是及时进行常态化公开。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及时公开我委2021年度预算、2020年度决算和相关“三公”经费信息。做好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我委公共服务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5件。所有依申请公开均在法定时限内对给予认真答复,答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把信息审核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有效提高信息内容质量。进一步梳理“安徽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栏目,完善网办事项要素,规范审批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一是认真梳理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按照相关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二是认真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文件公开质量,具体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等信息,并完善有效性标注和PDF文本下载功能。三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先审核再发布,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完善政策文件和解读关联发布,实行全环节全链条关联阅读,进一步方便公众延伸阅读、获取信息;二是加强互动交流,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意见征集等栏目互动功能。认真做好委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管理,跟进委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在委网站和公众号进行重点宣传,根据需要开辟专栏发布动态。2021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21条,订阅人数2123个。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保密审查、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按季度统计、汇总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把抓好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补差补缺,限时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升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共完成4次政务公开问题整改。二是压实责任。印发委《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切实强化各类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3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一些不足,如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传统,仍以文字为主,图表、图片、视频等形式偏少;在发展改革委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部分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这些问题,在2022年度,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各类多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和人员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三是加大创新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丰富形式和方法,提高内容质量和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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