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6 |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1-26 |
名 称: | 阜阳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教育局 |
关 键 词: | 公开年报 | 浏览次数: | 13591 |
内容概述: | 阜阳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有 效 性: | / |
本年报是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阜阳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阜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阳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8号,电话:0558-2197267,邮编:2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教育厅和市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阜阳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教育体育发展实际,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市教育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栏目调整工作,围绕学生管理、教育督导等重点内容,及时公布政务信息。2020年,我局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共发布信息193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675条。将《阜阳市教育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阜阳市教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进行了公开,及时准确的公开阜阳市教育系统的重大决策、计划和制度,财务收支,招生情况的有关事项。将《中共阜阳市委教育工委 阜阳市教育局2020年工作要点》进行了公开。在阜阳市教育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将《阜阳市教育局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结果公示》、建议提案办理等教育领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充分征集社会意见,进行网上调查评议,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真正做到了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2020年,我局积极开展“两微一端”建设,通过微博、微信客户端发布教育信息,与广大群众在线沟通,极大丰富了百姓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598 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379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教育局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0年我局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经审查,申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予以受理。在整个答复过程中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对申请事项逐一给予解释和回复。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市教育局多次对全局干部进行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应注意的事项,为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同时,我局还明确信息发布及维护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有力推进我市教育工作信息化。市教育局2020年度无违反规定和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为更公开透明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对招生考试、学生资助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及时通过《阜阳日报》和《阜阳新周报》等主流媒体,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报道,让群众广为知晓。2020年我局主持召开了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阜阳“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成就等4场新闻发布会。参与阜阳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在线访谈”活动1期,答复网民提问数量19条。参与市“政风行风热线”1期,对群众关心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和解答,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市教育局把政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将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服务“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窗口”科室,都公开了办事流程,增强了透明度,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群众。通过一系列监督检查的重要举措,有效地促进了我局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0 | 513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01200.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0年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内容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021年,市教育局将对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阜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年度考评指标体系》,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开展定期自查工作,及时完善缺失或更新不及时的信息,做好补缺补差。并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阜阳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