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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3-01-18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名       称: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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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 效 性:   /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08:00 字体大小: [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http://wjw.fy.gov.cn/)信息公开栏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阜阳市双清路26号,邮政编码:236035,办公室电话:0558-25519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信息公开网,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证各类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性。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宣传等重点领域,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医改、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等重点任务相关信息发布,2022年,我委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主动发布1226条信息。其中,机构人事类信息6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228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类信息48条,新闻发布会类信息15条,重点领域基本医疗卫生类信息2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所有申请事项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构建了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委属机构为栏目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属于国家秘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情形外,均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发布。切实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规范发布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运维,对市政府办公室定期组织的检测检查、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结果及时整改,定期对网站信息进行错别字、错链、格式等进行严格检测。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整改,及时补差补缺,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对各县市区绩效考核。2022年我委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严格按省卫生健康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上级要求相比较,还存在需要不断提升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信息公开以文字解读和问答解读为主,且解读内容较为简单,不够深入,其次图片解读和动漫解读形式较少,缺乏生动形象的解读形式。

2023年,我委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医疗卫生重点领域,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公开内容,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宣传等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的每一条信息从各个方面严格把关,确保具备操作性、实效性、服务性。同时进一步加大我市卫生健康多方面的工作动态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二是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关联,充分提升政策解读的文本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创新解读形式。进一步贴近民生实事、创新公开形式和途径,争取多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三是进一步推进基层“两化”和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树牢市县“一盘棋”意识,建立省、市、县点对点多向沟通机制,持续加强交流指导,“疑难杂症”及时帮助解决。提升日常人工抽查频次,优秀做法经验及时分享,发现问题及时闭环整改。强化理念引导,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领域和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做精做细,在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引导清晰以及形式多样等方面下苦工、做细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政务公开年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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