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 政务公告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浏览次数:6303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16:24 字体大小:

媒体反映的部分国家湿地公园问题(第2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颍上县焦岗湖湖泊湿地被违规侵占。

二、整改实施主体

阜阳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颍上焦岗湖生态治理方案》。

2.成立专家组及整改工作专班,制定焦岗湖流域聚安光伏项目拆除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属地和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环境保障工作。

3.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焦岗湖流域聚安光伏项目侵占湿地生态修复调研论证,边治理边修复。

4.全面调查颍上聚安光伏侵占湿地问题,对调查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5.设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对焦岗湖颍上县域开展违法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湿地管理。

四、目标任务

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负总责,先后6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整改工作调度会等,7次深入一线督导暗访,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2.突出问题导向,强力推动集中整改。制定了《阜阳市颍上县有关湿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聚安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侵占焦岗湖国家湿地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颍上县焦岗湖湖泊湿地被违规侵占问题,认真落实5项重点整改措施,委托国家林草局林草调查规划院编制《颍上县焦岗湖生态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相关治理措施已全部实施。组织专业人员成立聚安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侵占焦岗湖国家湿地整改工作专班,制定《聚安光伏发电项目违规侵占焦岗湖国家湿地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实施整改工作,目前已拆除完毕。累计拆除光伏组件238480块,立柱33622根,逆变器设备箱116个,逆变压器平台58座,配套建设的升压站平台6474.63平方米。从颍上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聚安光伏拆除工程安全监管小组,定期对施工环境进行巡查,保障施工安全。委托国家林草局林草调查规划院编制《颍上县焦岗湖生态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生态修复工程已全部实施。组织发展改革、资规、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对颍上聚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前期手续及侵占焦岗湖湿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并形成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法律程序。设立焦岗湖湿地工作站,焦岗湖湿地工作站的管理和巡护工作现已进入常态化。

3.注重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治理。在“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运用巡护喇叭、广播电台、宣传单页、短信提醒、微信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宣传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市级层面组建4个督查组和9个包保督导组,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组建颍上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25名,人员已全部到岗,设立迪沟、焦岗湖、八里河工作站,建立健全巡护工作制度、工作站考核制度、巡护装备管理制度,建设技防项目,通过建立“人防+技防+网格化”的管理模式,不断加强湿地管理,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34277;

电子邮箱:ahslyjzgb@126.com。

 

202311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