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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开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浏览次数:6982 信息来源:阜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09:34 字体大小:

2022年6月1日至30日,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11月23日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报告,移交了责任追究问题清单。

阜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督察反馈意见,制定《阜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逐项建立问题、任务、标准、时限、责任“五个清单”。截至2023年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85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71个,其余14个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276件群众信访件已整改销号272件,销号率达98.5%。

始终坚持高位推动。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9个由市级领导任组长的包保督导组,先后开展多轮次市级领导集中包保督导调研,推动整改落实。2023年,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26次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长工作例会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固定议事内容。全市上下认真落实整改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拧紧责任链条,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地区崛起和皖北振兴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大力开发建设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2023年1—11月,我市非水可再生能源新增并网规模163.1万千瓦,居全省首位;可再生能源发电量54.46亿度。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2023年1—11月,全市新签约亿元以上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项目54个,总投资555.45亿元。加快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22年1家企业获评工信部绿色设计示范企业,6家企业获评省级绿色工厂;2023年9家企业获评省级绿色工厂。

深入推进污染治理攻坚。【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强化科技支撑和数据高值点位及时响应,指导各县市区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加强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两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餐饮油烟问题370个、噪声问题1589个。】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建成运行阜阳市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及决策支持系统。开展“碧水清河”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新增入河排污口12个。持续推进阜城水系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阜城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建设,新建管网12.94公里,修复管网39.52公里,完成混错接点整治130个。全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25个重点建设用地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评审制度;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提前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暨生活垃圾100%焚烧的目标。

推动解决重点领域问题。扎实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排查问题1007个,排查问题总数位居全省前列。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排查问题183个。持续拍摄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集中曝光6批次208个问题,并跟踪督导整改。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完成48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43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和130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整改问题165个。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立案查处畜禽养殖污染案件74件。开展砖瓦窑行业整治专项行动,完成临泉县18家、颍上县6家、颍州区2家砖瓦企业的拆除工作。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505家。

持续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出台《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推动建立工业领域等13个专业委员会。制定《关于打造全省具有重要影响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的实施意见》,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的协调联动工作体系。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23年1—11月,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11亿元,同比增长11.2%。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途径和方式,我市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先后获评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通过省督察推动和我市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9.5微克/立方米,较2022年同期下降4.4%、排名上升1位次,同比变化排名全省并列第2;优良天数比例为76.4%,较2022年同期增加1.1个百分点。全市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整体水质稳定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区域性生态强市。

 附件:阜阳市关于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阜阳市委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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