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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名称: 【负责人解读】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利华解读《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3-01 发布日期: 2022-03-01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利华解读《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发布时间:2022-03-01 17:10   来源: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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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常利华  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为进一步在城管执法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阜阳市城管执法局、阜阳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2022年)》(以下简称《免罚清单》)。

  一、制定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在行政执法领域,精细划分轻微违法行为,对市场主体依法不予处罚,正是对精细化管理要求的积极回应和有益实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关于不予处罚有关规定,制定《免罚清单》,为城管执法人员将包容审慎监管落在实处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原则

  1.执法为民。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始终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依法行政。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不予处罚。

  3.寓管于服。对于依据《免罚清单》依法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在作出不履行处罚决定前,还要履行告知承诺程序,对不予处罚的市场违法主体,综合运用教育、告诫、引导等多种手段,确保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主要内容

  《免罚清单》目前清单包括七大类50种违法行为,分别是建筑市场监管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房地产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类、大气污染防治类、城乡规划类。清单对每种违法行为都明确了适用条件,并增加了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告知承诺书。

  对其中几点作重点说明:

  1.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结合我市地方立法,增加了《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中第三十三条第八项、第九项中规定的对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等两种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免罚(清单第33.34条);

  2.城乡规划类:因规划类职责已划转,省住建厅免罚清单中未有城乡规划类行政处罚,因执法需要,参照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免予处罚,经征求规划部门意见,清单中将初次违法,建设单位自接到整改通知30日内规划方案经自规委会审议通过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的,危害后果轻微的也纳入免罚范围(清单第50条)。

  3.告知承诺制:城管执法部门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前,还要履行告知承诺程序,向行政相对人告知相关并进行法治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告知如再发生相同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施行日期

  《免罚清单》自2022年2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2月23日。

 

  政策咨询科室:法制科,咨询电话:225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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