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53261059/202312-00045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文 号: | 阜人社秘〔2023〕104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
政策咨询机关: | 市人社局行风办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2290113 |
标 题: | 关于印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 | 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 | 浏览次数: | 2141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有关单位:
现将《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行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一站式”人社服务新模式,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阜阳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卡等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推进“一窗无差别受理”,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实现受理人员从“专科受理”向“全科受理”的质变,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一个窗口、一次办结所有人社事项。2023年11月底前,全市各级人社经办机构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
二、总体原则
(一)统一规范。提供综合柜员制服务,要统一服务渠道、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标准。
(二)服务便民。提供一窗式服务,优化经办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持续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三)创新引领。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人社业务经办中的创新应用。
(四)风险可控。建立健全人社业务经办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内控管理,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监督的全程风险防控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进驻事项,形成事项清单。各科室(单位)要梳理所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本着“应进必进”的原则,经综合研判分析,明确进驻综合窗口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人社综合窗口事项清单。各部门事项原则上要全面进驻综合窗口,不进驻的需提供充分理由报工作推进小组(附件)审批。
(二)梳理细化事项,编制操作指南。各科室(单位)要围绕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按照“一看就知、一填就对、一审就过”的要求,根据已进驻窗口的事项清单编制“零基础标准化”操作指南作为窗口人员处理各项业务的标准,对受理事项的审批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收件要点、审查要点、疑难问题等关键要素进行细化,所有申请材料均应提供样表、以举例形式明确填写规范,如需后台办理的即办件和承诺件则绘制办理流程图,需使用系统操作的事项则通过系统截图制作系统操作解读,各有关科室(单位)根据事项调整、法律法规变更等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提升综合受理的规范、标准和精准度。同时将人社综合窗口办理事项编制“一事一清单”,通过局官网统一对外公布,在窗口对办事群众进行宣传引导,达到申请人、受理人“双向一标准”。
(三)设立综合窗口,明确岗位职责。按照“便捷高效、便民利企”工作要求,将原有的社保、就业、人才等人社业务窗口整合为人社综合窗口,打造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的人社综合窗口服务品牌,市本级地址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最新要求,打破部门界限,重构业务经办流程,优化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人社综合窗口管理办法。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实现人社事项在综合窗口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培养专业队伍,规范人员管理。通过直接抽调近三年新进人员、自荐以及单位推荐人员等方式组建综合窗口备选人员库,组织参加集体授课和实操演练两轮培训后考核上岗,初步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队伍,而后可动态调整。制定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奖惩机制,激励窗口人员荣誉感和使命感。原则上人员入驻综合窗口的连续任职期限暂定不少于1年。
(五)配齐物资设备,强化信息支撑。按照窗口服务规范要求,保证办事大厅场所规范和工作规范。设置休息等候区、咨询引导区、自助服务区、受理服务区(含前、后台),统一综合窗口标识,配备叫号机、计算机、电话、打印机、高拍仪、评价器、读卡扫码终端、视频音频监控等办公设备,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窗口工作高效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3年10月中旬前完成)
结合省厅要求以及我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运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阜阳人社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
(二)动员筹备(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制定培训计划,组建综合窗口备选人员库。同时,各有关科室(单位)根据事项清单编制操作指南以及“一事一清单”。
(三)分步实施(2023年11月中旬前完成)
1.完成综合窗口人员第一阶段培训工作,即由窗口业务骨干或相关事项责任科室人员担任讲师,采取集体授课的形式对学员进行培训。
2.完成综合窗口人员第二阶段培训工作,即采取一对一互助教学形式开展业务办理实操练习。
3.完成“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相关自助设备、办公设备的配置工作以及人社综窗“一事一清单”的印制宣传工作。
4.进入综窗受理试行阶段,前台人员统一受理,后台由各部门支撑,依具体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学习。
(四)组织验收(2023年11月中旬前完成)
2023年11月中旬前基本完成人社综合窗口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对照工作方案要求,逐项验收工作开展成果,并进行查漏补缺,做实做优该项改革,实现“无差别综合受理”机制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动,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附件),负责整体工作推进;局行风办为推进小组联络部门,负责有关事项的沟通协调;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坚持政策集成、要素集成、集团作战,完善运行机制,化解工作难题,对照方案要求主动扛起自身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工作推进时间表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人社综合窗口改革任务。
(二)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管理。局行风办日常统筹监督窗口效能、后台支撑和业务培训情况,局对应科室协同配合,形成责任追究机制。对人员考勤、服务、作风等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制定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延时、错时等服务安排表,对综窗有关事项进行指导协调,确保综合窗口业务办理正常运行。后台相关事宜和业务培训由业务归口科室(单位)负责,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响应。
(三)创先争优,强化督导考核。强化改革任务的跟踪督促,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及时督促整改。加大对窗口人员业务能力、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管理考核力度,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窗口绩效考核结果,对窗口优秀工作者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晋升和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体现,通过制定文件确保落实。
(四)大力推广,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对人社综合窗口的服务理念和服务事项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同时推进人社政务服务改革工作举措、改革成效的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与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综合窗口工作推进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综合窗口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桂 超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雪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巫 振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 磊 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成 员:曹 民 局行风办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王 燕 局行风办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李 雪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科长
乔保伟 养老保险科科长
张余礌 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
韩朝光 工伤保险科科长
门玉峰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科长
张 丽 劳动关系科科长
刘冰冰 调解仲裁科科长
苏金麒 市企业社会保险基金中心主任
刘跃文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中心主任
王培一 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冉利民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
丁建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风办,主要负责有关事项的沟通协调。